你好,我前两年买了一个铺位,在某某,我跟房地产公司签了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,我花了大概20多万,然后已经领了《房屋所有权证》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》。然后我又跟某某的一个物业公司签订《委托经营
协议书》,我将我那个铺位全权委托他进行统一经营、租赁、管理。那个物业公司向我发出《
商铺回购书》,内容是这样的,如果我以书面方式明确要求这个物业公司将我购买的
商铺回购,只要满足特定条件,他承诺按该
商铺合同价的120%优先购回。现在回购书约定的条件满足了,如果我向法院提出诉讼,请求物业公司履行跟我签订的《商铺回购书》,我胜诉的可能性大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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